上海静安静安区老干部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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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静安区老干部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良好的信誉,在本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业的技术力量,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保障能力,三年内无不良经营纪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静安区老干部局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A***)*、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办公家具 一批 预算:***万元 详见招标文件*、交付日期:合同约定*、交付地点:合同约定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制造厂商授权书 *、具有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设备的唯一授权的代理商或销售商。 *、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个月内有效,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 *、具有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具有法人签字)、被授权人身份证,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西康路***弄*号楼*楼*、开标地点:西康路***弄*号楼*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自备用于电子开标的便携式计算机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共上海市静安区委老干部局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市静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胶州路***号地 址: 上海市静安区西康路***弄*号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 杨伟忠联 系 人: 郭大为 李珍茹 电 话: ********电 话: ********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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