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吉政采【2015】127号吉安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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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其受吉安市人民银行委托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电子化)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采购人:吉安市人民银行联系人:彭潜钧联系电话: ****-*******二、招标人: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邓超联系电话: ****-******* 三、项目说明招标项目名称:吉安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招标项目编号:吉政采【****】***号分包情况及招标项目预算:标段项目预算金额吉政采【****】***号吉安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万元项目资金来源:吉安市财政局四、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其它资格条件见第三章):*.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者税务登记证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含有软件开发);*.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正式员工并提供社保证明)现场展示。五、招标文件的获取*.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电子证书的投标人可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http://***.******.***.cn/jazbw/)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文件。暂未办理CA电子证书的投标人也可以在以下网站:(吉安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补充、变更文件,但必须在开标前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CA电子证书、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在以上网站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补充、变更文件均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成本:(*)本次招标为政府集中采购部门代理项目,招标人不向采购人、投标人和中标人收取任何代理费用;(*)本次招标标书工本费为人民币贰佰元,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投标人须在本次招标开标截止时间之前(******账户)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及标书工本费转入招标人以下账户:开户名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 号:**** **** **** **** **开户行:吉安******金都分理处(简称:吉安农商银行金都分理处)备注:若采用网银转账,开户行请选择:吉安******营业部行号:************(*)除采购人取消采购计划外,出现任何情况本次招标标书工本费不予退回;(*)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转账凭证。六、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须在****年 **月**日北京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分站(http://***.******.***.cn/jazbw/),其后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效。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两份与电子版投标文件相同的纸质投标文件,若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存在差异,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开标时间、地点:****年 **月**日*:**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四开标厅(城南文体路与吉州大道交叉路市民服务中心十一楼)举行开标仪式。相关附件:吉安市小微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招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