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关于《铜陵市狮子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曹山硫铁矿深部(-110m~-300m)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铜陵******曹山硫铁矿深部(-***m~-***m)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铜陵******曹山硫铁矿深部(-***m~-***m)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和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安徽省环保厅环评处。联系电话:****-********,********(传真)承 办 人:贾良清监督电话:****-********地 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怀宁路****号(******)项目名称:曹山硫铁矿深部(-***m~-***m)矿产资源开发项目建设地点:铜陵市狮子山区西湖镇曹山村建设单位:铜陵******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原宿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改制)建设项目概况:曹山硫铁矿现有工程规模为*万吨/年,本次改扩建工程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将开采深度由-***m扩界至-***m,同时新建主井、工业场地、开采中段等。技改扩建后,采用地下分段空场开采方式,生产规模扩大至*万吨/年。工程投资****.**万元,环保投资***万元。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大气环境:凿岩采用湿式作业、微差爆破,铲装作业进行洒水或注水,矿石堆场和废石堆场设洒水喷淋装置。(*)水环境:矿井涌水经处理优先回用于采矿、矿区绿化及洒水喷淋等,多余部分经处理达到《铁矿采选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限值后外排。废石堆场低洼处设淋溶水收集池,淋溶水经收集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矿区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经矿区总排口外排。评价预测,矿山废水排入受纳水体后不影响其水体环境功能。(*)地下水:建立地下水动态监测网,废石堆场和矿石堆场等采取防渗措施。(*)声环境:高噪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布置于厂房内、安装消音器,安装隔音罩、减振等降噪措施;车辆运输过程中控制车速,昼间运输,夜间不运输。(*)固体废物:生产期废石约**%直接回填井下,其余送至废石堆场临时堆存,后回填采空区。污水处理站污泥全部用于厂区绿化;生活垃圾送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生态环境:施工剥离表土单独堆存,作为场地植被恢复用土或矿山复垦。废弃堆场、施工迹地、地表错动区等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封堵废弃井口,建立地表错动长期观测网,服务期满后进行全面矿山复垦。公众参与情况:项目环评文件编制期间,在当地网站和报纸进行了公示,项目周边张贴了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信息;发放个人公众参与调查表***份(回收***份),团体公众参与调查表*份(全部回收),无反对意见。相关部门意见:安徽省国土厅出具了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意见;省水利厅批复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铜陵市环保局出具了初审意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