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葛店开发区南二号路改造工程(中百仓储—人民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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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店开发区南二号路改造工程(中百仓储—人民东路)工程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一、葛店开发区南二号路改造工程(中百仓储—人民东路)工程施工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湖北省葛******作为招标人(项目业主),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武汉******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投资规模:约 *** 万元;*、招标范围:道路刷黑、人行道维修及管井改造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建设地点:葛店开发区南二号路;*、工期: ** 日历天;*、工程质量达到《市政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工程安全达到《建设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三、资格审查: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条件如下(详细内容及要求详见资格后审文件和招标文件):*.*、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身份证;*.*、技术负责人: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身份证;*.*、五大员:五大员上岗(注册)证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四、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报名方式: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投标,报名投标的单位应为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单位。*.*注册会员详见网上投标报名指南。*.*获取资料时间为****年 * 月 ** 日至****年 *月 ** 日**:**时。六、工本费、投标保证金*.*本工程工本费¥:***元,大写:陆佰元整;*.*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元,大写:玖万元整;*.*投标申请人须在****年*月 ** 日 **时**分前将工本费、投标保证金从其单位基本账户分别汇出并到达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不是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工本费、投标保证金将不能通过初步审查;;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账号: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采取书面递交。书面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在****年 * 月 ** 日上午*:**时前提交至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由招标代理机构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及相关原件资料将被拒绝。八、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准时参加,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否则视同投标人放弃投标资格。九、信息发布媒体:鄂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十、信息发布时间若发生延迟,日程安排顺延。招标人:湖北省葛******招标代理机构:武汉******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华银大厦**层邮政编码:****** 联 系 人:张勇电话/传真/手机:****-*******/***********二O一五年八月十八日标段名称:葛店开发区南二号路改造工程(中百仓储—人民东路);收款人全称: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鄂州吴都支行;账号:************ 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单位基本账户足额汇入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