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蓟县蓟县第五幼儿园、第六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cg2015-031-02)更正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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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C********A****受天津市蓟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委托,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蓟县第五幼儿园、第六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采购项目名称:蓟县第五幼儿园、第六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xcg****-***-***.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和内容*.本项目要求中项目需求“项目内容应当包括采购预算、主要标的、简要技术要求等,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变更为“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人须为省级及以上级教育装备行业会员,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人所投标产品若为非本厂家生产,须提供投标产品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需具备省部级及以上级产品质量鉴定证书。现变更如下”*.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人所投标产品若为非本厂家生产,须提供投标产品原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需具备省部级及以上级产品质量鉴定证书。三、更正日期:****年**月*日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杨先生 乔先生*.联系电话:***-********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蓟县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蓟县城西石矿路*号*.采购人联系人:于宝合*.联系电话:********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蓟县兴华大街**号(体育局院内北楼一层)*.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传真:***-*********.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jxcg***@***.com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八、质疑方式按照《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津财采〔****〕**号)规定,供应商认为更正内容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更正内容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九、其他事项(可选)附件:更正公告回执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年**月*日附件:更正公告回执今收到蓟县第五幼儿园、第六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xcg****-***-**)更正公告第*号,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日期: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蓟县政府采购中心表示确认。传真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