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桂林市山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土方工程招标(招标备案编号:ZHZB2015-GL-010 ) 控制价公布及延期公告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各投标单位: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细则》的规定
本工程预算经 ****** 审核,工程预算总造价为 ** *** ***.** 元(其中:预算价 ** *** ***.** 元,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 元,规费 *** ***.** 元(其中:建安劳保费 ** ****.** 元,其他 *****.* 元), 税金*** ***.** 元,暂列金额* *** ***.**元)。 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 ** *** ***.** 元(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 ***.** 元,规费 *** ***.** 元(其中:建安劳保费 *** ***.** 元,其 他 ** ***.* 元),税金 *** ***.** 元,暂列金额* *** ***.**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高于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效投标。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均作为不可竞争费用单列。 现按桂造价【****】*号文规定备案,予以公布,请投标人复核。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未按照本细则的规定编制的,应在开标前* 天向招投标监督机构或(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投诉。招投标监督机构应会同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投诉进行处理,发现有错误的,应责成招标人修改。 因业主原因,桂林市山口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土方工程开标时间原为****年**月*日上午**:**,现延期为****年**月**日上午**:**。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依此变更。 **** 年 *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