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丰台[丰台区]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暂停办理事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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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暂停办理事项公告丰征办字[****]第**号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拟在丰台区卢沟桥乡小屯村:东至规划玉泉西路,南至万科假日风景居住小区,西至现状部队院及大瓦窑村,北至国营北京市卢沟桥农场用地范围内进行“丰台区小屯西路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工作。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和《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第四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在上述征收用地范围内暂停办理下列事项:一、新建、改建、扩建房屋;二、改变房屋用途;三、变更房屋权属登记等。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上述事项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当增加部分不予补偿。近期工作人员将到现场进行入户调查工作,请征收范围内居民予以配合。特此公告。联系电话:********办公地址:丰台区靛厂路**号***房间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