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大石桥村移民生产发展奖补资金项目及“强村富民”示范村奖补经费项目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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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大石桥村移民生产发展奖补资金项目及“强村富民”示范村奖补经费项目公开招标会议按规定程序进行了招标、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大石桥村移民生产发展奖补资金 项目及“强村富民”示范村奖补经费项目 二、项目编号:WJJS[****]GK*** 三、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年**月*日 评标地点: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五、评审结果 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林****** 投标报价:壹佰捌拾肆万伍仟伍佰捌拾捌元玖角柒分(¥*******.**元) 项目经理:原飞 注册编号:豫************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壹佰捌拾伍万伍仟壹佰零肆元柒角(¥*******.*元) 项目经理:揣东泽 注册编号:豫************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壹佰捌拾壹万柒仟零伍拾伍元玖角玖分(¥*******.**元) 项目经理:齐庆岗 注册编号:豫************ 六、评标结果公示期 本项目公示期为*个工作日。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一网站上发布。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按照“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布的“投标人异议(质疑)须知”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河南******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南阳市宛城区金华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 联系人:宋先生 ****-******** ****年**月*日 招标文件[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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