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遵义遵义市共青大道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青片区7号地块)监理招标招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中标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中标公示工程项目名称 遵义市共青大道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共青片区*号地块)监理招标招 标 人 遵义市保障性住房******代理机构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开标时间 ****年*月**日上午**:**时开标地点 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南京路中段“城上城”综合写字楼六楼)第一中标候选人 ****** 项目总监 杨光军 报 价 *******.**元,下浮率*% 总 分 **.**分 业绩: 瓮安县(北部新城)项目工程等第二中标候选人 ****** 项目总监 霍武刚 报 价 *******.**元,下浮率*% 总 分 **.**分 业绩: 绥阳县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等第三中标候选人 ****** 项目总监 李守琴 报 价 *******.**元,下浮率*% 总 分 **.**分 业绩: 凯里市“丰球绿都”等公 示 期 ****年 ** 月 * 日 至 ****年** 月 ** 日公示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未在公示期间提出的异议,招标人不予受理。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程序,必须先提出异议,然后才能投诉。对评标结果的投诉参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执行。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