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淮安清浦区和平镇和平村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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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淮安市清浦区和平镇人民政府的清浦区和平镇和平村环境整治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有,已落实到位。现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报名,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江苏******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淮安市清浦区和平镇和平村;(*)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万元;(*)计划工期:**日历天;(*)招标范围:清浦区和平镇和平村垃圾房、化粪池等施工(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同时具备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证);*.*投标人具备经淮安市工程造价管理处备案的《淮安市建筑工程发承包计价手册》;*.*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年**月*日至今任意连续*个月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养老保险手册原件;*.*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拟派建造师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若符合本条件,需如实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建造师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办理建造师变更手续的。(若符合本条件,需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拟派建造师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若符合本条件,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等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投标申请人无转包、擅自分包和挂靠行为;*.**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检察网查询,地址为http://***.******.***.***:*****/,打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公告发布时间及报名时间: ****年**月*日至 ****年**月**日。*.*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请申请人于****年**月*日至 ****年**月**日,上午*:**—**:**,下午**:**时至 **:** 时(公休日、假日除外)到淮安市清浦区民生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现场报名时还需携带的资料: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费用***元/份,售后不退。*.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 **分。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本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收据(均须原件)按时出席开标会,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淮安市清浦区民生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递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淮安市清浦区和平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王镇长 电 话:*********** 地 址:淮安市清浦区和平镇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地 址:淮安市济南路*号 联 系 人:顾星、王轩电 话:****-********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年**月*日 ****年**月*日 招标监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