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关于旌德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室物证保全管理系统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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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旌德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室物证保全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予以公示。一、采购人:旌德县公安局二、项目名称:旌德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室物证保全管理系统(项目编号:旌招标NO.CGH*******)三、采购预算:**.*万元四、拟采购的货物和服务的说明:详见附件;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原名:******)。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号*楼;******简介:国内领先的专注行业电子政务协同办公(行政监管、检测检验、公共卫生)信息化的高新技术企业。凭着强大的技术研发和项目建设能力,在公安刑侦领域,紧扣刑侦技术业务智慧管理信息化建设发展趋势,以司法鉴定为着眼点,物证信息与案件信息为主线,刑侦研判为发展方向,于****年开始相继完成了对广东、安徽、江苏、河南、山西等省级公安区域化刑事技术综合平台的规划建设与实施。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理由:****年*月宣城市局采购了一套已在全省统一使用的物证鉴定管理系统,该系统已在市局及县区正式使用。物证鉴定物证室中的物证包括待送检和送检归还物证,为达物证信息共享、一次录入多次利用目标,本次建设的物证保全管理系统需与我局物证鉴定信息系统及市局物证鉴定信息系统无缝对接;本次拟建设的物证保全管理系统在物证鉴定系统基础上建设而成,需沿用已有的物证鉴定管理信息系统标准和现有建设成果,同时该项目建设任务重,时间短;基于以上原因,本项目拟由******负责组织实施。七、公示的期限:此公示期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此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将意见反馈给旌德县公安局或旌德县招投标中心,并同时抄送旌德县财政局。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本项目将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八、联系方式:旌德县财政局:****-*******采购人:旌德县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集中采购机构:旌德县招投标中心地址:旌德县政务新区县委党校大楼一楼联系人:叶女士 联系电话:****-*******信息公布媒介: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旌德县政府采购网(http://***.******.***.***/)、宣城市招投标中心、旌德县招投标中心以及旌德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http://***.******.***.cn/)网上公布。 旌德县公安局 ****年**月*日附件:采购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