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金坛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9月2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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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本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联系人: 常州市金坛区环保局行政服务科联系地址:常州市金坛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联系电话:****-********、********邮箱: jthbxzfwk@***.com*、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评机构项目概况相关承诺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新建生产电机项目儒林镇工业******东海县环境科学研究所项目投资*****万元人民币,新建生产用房及附属用房,从事电机的生产。项目建成后,将具备年产电机***万台的生产规模。 /废水:按“雨污分流”的原则,规划、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和排放,生活污水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至儒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按环评中确定的废气处理工艺配套建设各个工段废气处理装置。本项目滴漆、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二甲苯)经收集活性炭处理后通过**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颗粒物)经捕集净化后无组织排放。加强生产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非甲烷总烃、二甲苯、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中相关标准。噪声:采用合理布局的原则,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采取有效的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小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类功能区标准。。固废:按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零排放”,并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的要求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及危废场所。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