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安顺园区管委会新办公大楼室内装修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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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 园区管委会新办公大楼室内装修项目 招 标 人 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重******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 开标地点 安顺市西秀区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 :段自强 报价(元)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 :段庆光 报价(元)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 技术分*: 技术分 *: 技术分 *: 商务分:**.** 总分:**.** 项目经理或总监 :王海 报价(元) : *******.** 公 示 期 ****年** 月 ** 日至****年** 月 ** 日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标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