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及审讯系统设备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HY-CG-QY-2015-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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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已经相关人员论证,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HY-CG-QY-****-***。二、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及审讯系统设备项目。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陆拾肆万元整(¥:*,***,***.**元)。四、采购信息: *.*、内容:信息化建设及审讯系统设备采购;*.*、数量:一批;*.*、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付款方式:***.******.***、第一期: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 凭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支付合同总价款的**%;***.******.***、第二期: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凭采购人开出的收货证明、验收证明以及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全额发票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五、投标人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由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同级的备案证明。*.*、投标人若非所投高清同步录音录像主机、高清同步录音录像摄像机、高清同步录音录像温湿度采集仪、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界面麦克风、高速扫描仪*、高速扫描仪*的制造商,则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高清同步录音录像主机、高清同步录音录像摄像机、高清同步录音录像温湿度采集仪、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界面麦克风、高速扫描仪*、高速扫描仪*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年*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本******投标。六、公示*.*、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七、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年**月**日至****年** 月**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至**:**,下午**:**至**:**,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经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若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在网上进行年检的,或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具有由广东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同级的备案证明。***.******.***、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八、接收投标文件信息*.*、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正。(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八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九、开标信息:*.*、开标时间:****年**月**日**时正。*.*、开标地点: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八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信息:**.*、名称:******清远分公司;**.*、联系人:朱小姐;**.*、电话:****-*******;**.*、传真:****-*******;**.*、地址:清远市新城东*号区南岸一街**栋*楼。十一、采购人联系信息:**.*、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梁先生。**.*、电话:****-*******。**.*、传真:****-*******。**.*、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内。十二、监管部门联系信息:**.*、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谭先生。**.*、电话:****-*******。**.*、传真:****-*******。**.*、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滨江东路*号。十三、投标保证金信息:**.*、投标人须于****年**月*日**时**分之前向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人民币壹万陆仟整(¥**,***.**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单位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如下:***.******.***、户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支行营业部***.******.***、账号:**** **** **** ***.******.***、说明:转账、汇款时请注明“HY-CG-QY-****-***投标保证金”字样。注:*、技术、商务需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如所投产品在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产品,则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六日采购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