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德庆县回龙镇人民政府玻璃钢垃圾桶及手推保洁车设备招标公告(10.16-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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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德庆县回龙镇人民政府委托,就下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GZJL-CG******, 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一、项目名称:玻璃钢垃圾桶及手推保洁车设备二、招标编号:GZJL-CG******三、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完工期、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采购项目内容:玻璃钢垃圾桶及手推保洁车设备*、数量:一批*、交货期:合同签订后*天内交货验收。 *、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得对其分拆(详见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四、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供货及服务能力;*、投标人若不是所投设备的制造商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复印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六、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建设三路**号商业大厦十三楼东一区。*、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报名及投标。八、招标文件答疑: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九、招标活动实施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递交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北京时间)*、投标及开标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肇庆市端州三路**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三楼***室十、采购人、采购办、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人:德庆县回龙镇人民政府联系人:付先生联系电话:****-********、采购办:德庆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人:植先生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传真电话:****-*******联系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建设三路**号商业大厦十三楼东一区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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