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江西省九江市人众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县分公司关于彭泽县公安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JRZPZ-2015JT-019】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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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公安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编号:JJRZPZ-****JT-***】竞争性谈判变更公告采购项目编号:JJRZPZ-****JT-***一、采购项目名称:彭泽县公安局同步录音录像系统项目采购二、采购单位:彭泽县公安局三、采购代理机构:九江******彭泽分公司四、联系人:费先生 联系电话***********五、现就招标方案部分内容予以更正和补充说明。一、更正:原招标公告中“第一章招标公告中第(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中“ *、投标商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近三个月社保缴款凭证原件扫描件;”更改为: “*、投标商在九江市或彭泽县设有(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合法经营,提供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万元)、机构代 码证、税务登记证及近三个月社保缴款凭证原件扫描件;” “*、投标商所投主要录音录像设备原厂商必须是安防监控类十大品牌厂商之一,在江西省内设有分支机构,提供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原厂商公章;”更改为“*、投标商所投主要录音录像设备原厂商必须是安防监控类十大品牌厂商之一,在江西省内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二、补充说明
*、除上述更正以外,其他要求不变。*、请各投标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适当调整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