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2015年泾川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大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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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泾川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大棚采购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本公司受泾县农业综合开发局的委托,拟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年泾川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大棚采购项目的供应单位,迎具备资格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一、项目名称:****年泾川镇高标准农田项目大棚采购项目二、项目编号:皖采购JX*******三、项目内容:采购***亩的大棚蔬菜钢管架及全部配件,采购预算***万元(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四、合格投标人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生产商或经销商;*、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年*月*日以来)***万元以上(含***万)钢构大棚类业绩证明;*、供应商须具有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服务的能力,具有独立完成项目安装、调试及维护其正常运行的能力,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五、报名要求:*、报名时间:****年**月**日至**月 **日 上午*:**-**:**,下午**:**-**:**(双休日除外)*、报名地址: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华瑞代理窗口(泾县桃花潭东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报名时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件(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年*月*日以来)***万元以上(含***万)钢构大棚类业绩证明一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备注:上述所有资料均须提交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以供存档,资料齐全方可报名。*、本项目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携带由投标人企业属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份,格式附后。*、招标文件售价***元/份,售后不退。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七、联系方式:采购单位:泾县农业综合开发局联系人:荀先生 联系电话:****-*******采购代理单位:****** 联系人:闫女士
联系电话:***************年**月** 日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检预查(****)----号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经查询,------------公司及法人-------在****年--月--日到****年--月--日期间(近三年),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上查询结果来自全国行贿犯罪档案库。特此告知---------人民检察院****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