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关于郎溪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声纹采集终端系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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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现将郎溪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声纹采集终端系统(**套,采购预算**.*万元)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负责提供,现予以公示。郎溪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声纹采集终端系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其理由如下:根据省市公安机关统一要求,进一步推进智能语音技术与公安信息化应用的融合,县级公安机关必须在****年建立声纹采集终端系统。******为公安系统部省两级声纹建设厂商,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从事声纹采集终端系统研究、生产的厂商,技术比较先进,******能为该设备的使用提供专人现场指导及服务,确保设备使用的完整性,有效降低成本。从以上原因考虑,特申请,此次郎溪县公安局刑事技术声纹采集终端系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套,采购预算**.*万元),由******负责提供。此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节假日除外),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郎溪县财政局、采购单位、代理机构反映。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监督单位(郎溪县财政局) 刘主任 联系电话:****-*******采购单位(郎溪县公安局) 章先生 联系电话:***********代理机构(安徽******) 方先生 联系电话:***********郎溪县公安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