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鹤壁淇县庙口镇土地整治项目招标文件补疑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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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企业:招标文件评标办法符合性审查第**项规定: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须“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现场网上查询,****年以来连续缴纳超过三个月的视为符合。”但在招标过程中,根据投标企业大量反馈,多家企业表示,虽然按期足额缴纳了员工社保,但因当地社保部门未联网或系统正在维修、升级等原因,无法在普通互联网上进行查询,致使企业的正常投标活动受到限制。为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经淇县土地整治重点项目指挥部办公室召集纪检、检察、财政、审计、发改、社保、国土等部门集体研究决定,关于上述社保审查规定,取消现场网上查询规定,更改为:“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个人账户对账单(原件附于投标书正本)。”据此,开标时间顺延两个工作日,即由原定的****年**月**日上午*:**调整为****年**月**日上午*:**。同时,投标保证金、企业资信金缴纳截止时间由原定的****年**月**日同步顺延至****年**月**日下午*:**前(以到帐时间为准),审查时间由原定的****年**月**日同步顺延至****年**月**日。以上补疑,一是在原公告网站上公告通知,二是电话告知。各投标企业收到通知后,需书面予以回复,期限*天,截止至****年**月**日,逾期不回复的视为收到该通知。特此通知。招标人:淇县土地整治重点项目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代理:河南**********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