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关于《宣城市市政消火栓补建工程》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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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法律规定,现将《宣城市市政消火栓补建工程》(采购预算***万元)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实施,现予以公示。《宣城市市政消火栓补建工程》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理由如下:*、因市政消火栓分布在各道路市政供水管网上,补建市政消火栓时需在原市政供水管网上进行停水、排空、开口施工等,市水务公司自己实施补建,不会造成消防设施与供水设施界限不清、权属不明,利于减少管网漏损及后期维护等。*、根据《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的第四十二条:“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下列行为:(一)擅自在城镇公共供水管网系统上取水…”,市水务公司自己实施补建,能够保证市政供水管网的稳定运行和水质安全。*、市政消火栓缺建数量多达九百多只,总体数量较多,分布的各市政供水管网的管径、埋深、距离均有不同,建设情况复杂,市水务公司基础资料齐全,自己实施补建,能够保证工程建设进度。鉴于上述情况,为加快推进市政消火栓建设进程,宣城市市政消火栓补建工程建设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实施。此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异议,请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宣城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映。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人联系电话:****-*******集采机构联系电话:****-*******财政部门联系电话:****-*******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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