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废标情况说明)关于通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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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开标的通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评标结果为:第一中标候选******;第二中标候选人为武汉******;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在公示期间,相关投标人对第一中标候******提出质疑。经核实,******投标文件中确实存在偏离问题。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解读(****年*月)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中标候选人名单顺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的规定,为确保设备质量,本项目按程序重新招标。武******通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通山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