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海口海口市环境保护局关于拟批准海南隆德旺实业有限公司海南隆德旺环保塑料制品厂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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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海南隆德旺环保塑料制品厂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一、项目名称:海南隆德旺环保塑料制品厂二、建设地点:海南省海口市云龙镇岭脚热作场内厂房三、建设单位:******四、环评机构:海南寰亚****** 五、项目概况:******投资***万元,位于海南省海口市云龙镇岭脚热作场内闲置厂房,建设海南隆德旺环保塑料制品厂,年产PP聚丙烯塑料杯、塑料碗***t。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运营期:(*)水环境影响结论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成分简单,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作农场内项目周边的槟郎林等种植地的农肥,对水环境影响较小。(*)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项目采用先进噪声低的设备,设备底座采用减振垫机座,在各接口处采用软联接。经过减震降噪、消声、隔声房、距离衰减和车间隔声后,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类标准的要求,项目周边***m内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点,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大气环境影响分析结论①片材机制版与制杯机制杯成型加热过程产生的废气片材机制版与制杯机制杯成型PP材料电加热过程中挥发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厂区车间内非甲烷总烃平均浓度为*.***mg/m*(产生量为*.***t/a),远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mg/m*),通过窗户、排风扇的扩散,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②破碎机粉碎废气塑料粉碎过程中塑料粉尘年产量为*.***t,破碎房安装了*个排风扇,排风扇的排气量为****m*/h,经类比实测粉尘浓度为*.***mg/m*,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mg/m*),通过大气扩散,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建议:项目粉尘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建议生产工人在操作时佩带防尘口罩,加强车间内通风和劳动管理,提高职工的操作技能。通过上述废气处理措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气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较小。(*)固体废物影响分析结论固体废物主要是片材机制版和制杯机制杯产生的边角料***t/a、成品检验产生的不合格产品*.***t/a、原材料PP包装袋*.**t/a,员工的生活垃圾*.*t/a。制杯机制杯产生的边角料经破碎机粉碎后回用于片材机制版,成品检验产生的不合格产品及原材料PP包装袋外售利用,员工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设备检修擦拭产生的废抹布、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为防止危险废物污染地下水和土壤,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要求在生产厂房内设备维修部设危废储存区,购置专用容器暂存,危废定期需委托由资质单位处理。七、听证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八、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海口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电话:****-********电子信箱:hkshenpiban@***.com通讯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号海口市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