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长兴县和平镇霅泉村鑫江废弃矿区土地复垦项目(标段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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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和平镇霅泉村鑫江废弃矿区土地复垦项目(标段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和平镇霅泉村鑫江废弃矿区土地复垦项目(标段一) 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招标范围:长兴县和平镇霅泉村鑫江废弃矿区土地复垦项目(标段一),复垦面积约*****m*、开挖土石方约*****m*,回填土石方约*****m*。本次招标主要包括挖石方、现场部分砼基础平台挖除、场内运输、就地回填、整平压实、垃圾(杂草、树木及建筑垃圾等)清理及外运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投标人资格要求 *.* 具有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要求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任职B类证书。*.*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至**:**,下午**:**—**:**),持①单位介绍信(原件并注明企业联系电话及邮箱)②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浙江省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关资料。到******(长兴县雉城菱山路***号(玲珑山庄))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每套售价***元(含工程量清单、图纸),售后不退。(如需清单的电子版本,请自带优盘拷贝,清单内容一律以书面提供为准)。*.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长兴县招投标网上发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 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潘 工 联系电话:*********** 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