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昌吉阜康市公安局检查站锅炉房及井房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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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阜康市公安局委托,对阜康市公安局检查站锅炉房及井房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和谈判。一、采购项目名称:阜康市公安局检查站锅炉房及井房建设工程二、采购项目编号:FKCZ-CG****B-**三、采购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阜康市公安局检查站锅炉房及井房建设(包工包料),具体详见清单及施工图纸。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采购预算价:**.*万元,超出预算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供应商在开标会现场提供以下审核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正本或副本原件;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房屋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正本或副本原件;*、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处罚等行政处罚记录的书面声明;*、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已缴纳保证金的收据;*、授权委托书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注:(*)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响应人;(*)以上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装订于谈判文件正本中供专家审核。七、谈判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即报名截止时间。八、谈判文件售价及要求:谈判文件(电子版,需带U盘)售价为***元人民币,谈判文件售后不退。九、谈判保证金:*.*万元(按拦标价*%,综合风险抵押金*%)以银行电汇、网银方式交纳,以中心开据收据为准,到谈判会场交到监督组处查验。十、付款方式:按*:*:*分三年支付。 十一、谈判时间:****年**月**日下午**:**时,请谈判人代表持本人身份证件按时参加。十二、谈判地点: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招投标大厅(阜康市准噶尔路***号)十三、联系人:甘新玉 联系电话:****-******* 传 真:****-******* 阜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