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崇明东平森林公园地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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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崇明东平森林公园地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旅游局批准的旅游规划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国际机构必须具备同类规划经验和实力,且在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近三年来业绩证明和编制地级以上旅游规划完成项目证明; *.*项目组人员应包括旅游策划、旅游规划、建筑景观设计、经济学等涵盖本招标项目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且必须直接参与项目;项目组负责人或成员承担过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规划课题或参与完成过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开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年*月份或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条—关联方披露》规定,供应商之间构成关联方关系的,则前述供应商只能确定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否则,一经查实,前述构成关联方关系的供应商中标无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崇明东平森林公园地区旅游发展规划项目*、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SX****-**-**)*、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规划编制范围:崇明东平森林公园地区 *)规划期限:****年-****年*、交付日期:****年*月底*、交付地点: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国家旅游局批准的旅游规划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国际机构必须具备同类规划经验和实力,且在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近三年来业绩证明和编制市级以上旅游规划完成项目证明(提供*份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项目组成员名单及证书,项目组人员应包括旅游策划、旅游规划、建筑景观设计、经济学等涵盖本招标项目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报名时项目组人员应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组成员一致,项目组中的专家学者或者相关人员都必须是直接参与项目的人员;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开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年*月份或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 *、为有效防止供应商串标,******股东组成基本情况》。(该表格可通过“崇明政府采购网”→“资料下载”→“政府采购日常工作用表”中选择下载后填列。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号四楼评标室*、开标地点: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号四楼评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 *)网上投标回执; *)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各报名单位于本招标公告第三条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网上招标系统上传资料的原件至崇明县城桥镇南门路***号****室核对,验证通过后缴纳工本费,工本费***元/本。逾期则不予办理,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和风险,报名单位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单位应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沪财采[****]**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单位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旅游局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崇明县城桥镇新崇中路***号地 址: 西藏南路****号***室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 黄小春联 系 人: 王峰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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