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关于“天长市广陵东路石材项目(第二次发布)”延迟开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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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长市广陵东路石材项目(第二次发布)”延迟开标的通知各投标单位:一、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第**项“保证金交纳相关注意事项”现调整为:**保证金交纳相关注意事项收款单位: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天长三圣支行银行账号: ************** ***** 投标人按上述帐户交纳保证金,交纳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天长市广陵东路石材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年** 月*日*时**分前交纳完毕,以资金到帐时间为确认时间。投标人已按天长市招标采购管理局天招管 [****]**号文件规交纳长效保证金的,可对本工程直接进行投标。在确定为中标人后一周内,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并在书面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将合同送至招标局备案,否则将作为不良行为,取消其半年内的投标资格。本工程中标公示期满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将合同送至招标局备案,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二、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涉及到的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开标时间现调整为: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收件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年**月*日*:**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开标时间:****年**月*日*:**地 点: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局开标二室(新市政府广场东路东侧、国土资源服务中心二楼)招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三、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招标文件的其他内容均按原招标文件执行。四、本调整说明为招标文件(编号:皖M*******)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约束力。天长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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