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枣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遴选工程复核单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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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国土资源局关于遴选工程复核单位的公告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规定和要求,我局拟对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单位进行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参加遴选的项目名称*、枣阳市兴隆镇灵庙等五村****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枣阳市王城镇****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枣阳市刘升镇榆树等*村****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枣阳市杨当镇官亭等*村****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二、项目概况*、枣阳市兴隆镇灵庙等五村****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为*.*万亩,预算总投资为****.**万元,工程复核费用为**.**万元。*、枣阳市王城镇****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为*.*万亩,预算总投资为****.**万元,工程复核费用为**.**万元。*、枣阳市刘升镇榆树等*村****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为*万亩,预算总投资为****万元,工程复核费用为**.**万元.*、枣阳市杨当镇官亭等*村****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建设规模为*万亩,预算总投资为****万元,工程复核费用为**万元。三、报名及遴选资格条件(一)承担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的单位必须是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同时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资质和CMA计量认证资质,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二)工程复核单位直接对选定单位负责,不得与项目工程监理、施工单位存在隶属关系。(三)参加遴选报名的从业单位报名时不确定具体项目。(四)****年**月份之前在襄阳市辖区内从事的土地整治项目中,凡单个项目累计两次以上(含两次),综合累计三次以上(含三次),在襄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项目检查中督办整改事项未整改到位的,此次不得参加报名。(五)参加遴选报名的监理服务单位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资质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省国土厅备案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及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并进行身份证原件审查;*、报名书面申请;*、中标服务承诺函;*、诚信廉政投标承诺书;*、参加本次遴选项目的专业人员名单、社保证明及联系方式,并明确项目负责人。四、报名方式本次遴选由报名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将以上资料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送至枣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予以审查并登记报名;然后经统一资质审核,审核合格单位才能参加项目监理单位遴选。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息、网上等其他形式报名。五、报名时间和地点报名时间:****年*月**日—*月**日,每天上午*: **—** :** ,下午**:**—** :**。报名地点:枣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枣阳市人民路**号)。报名要求: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需按本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否则不予审查。六、遴选时间及地点遴选时间:****年*月**日上午。遴选地点: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监理单位不参加现场遴选。七、有关要求(一)遴选过程由参会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并全程录像。遴选结果将在枣阳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和枣阳市公共交易网站上进行公示。(二)经遴选确定的相关监理机构在遴选公示期结束后及时与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局取得联系并签定相关合同。(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出借或借用其他相关监理机构备案资格报名参加本次遴选活动。上述情况一经发现查实,将取消其本次遴选资格,并建议省国土资源厅将其列入黑名单。(四)枣阳市国土资源局对本次遴选工作具有最终解释权。八、联系方式枣阳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枣阳市人民路**号)。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静枣阳市国土资源局****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