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保定市环境保护局2015年10月22日拟对保定市高阳县2013-2015年潴龙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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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环境保护局****年**月**日拟对保定市高阳县****-****年潴龙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高阳县****-****年潴龙河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联系电话(传真):****—*******(政务服务中心)通讯地址:保定市北市区七一中路**号保定市政务服务中心邮 编:******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保定市高阳县****-****年潴龙河治理工程起点位于刘佃庄,终点位于殷家庄,途经高阳、蠡县高阳县水利局保定市******工程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工程总占地******m*,不涉及新征永久占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潴龙河千里堤刘佃庄至东绪口段、沧保公路下游至殷家庄段堤顶平整硬化,并对千里堤刘佃庄至殷家庄段堤防范围内**处上堤坡道进行规整、硬化①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施工场地的开挖以及运输设备输送过程产生扬尘,施工过程车辆产生汽车尾气,经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施工扬尘将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施工过程中车辆及机械设备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影响,经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噪声能够得到有效控制,项目施工营地距离周围村庄较远,可有效地减轻施工噪声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噪声影响会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消失。本项目生活污水得到妥善处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对土石方开挖、回填和临时占地,将扰动表土结构,对占地范围内的地表土壤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坏,加剧了水土流失,对生态环境造成暂时的不利影响。但采取措施后,对水土流失状况将得到缓解。②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结论本项目不设管理所,不建设锅炉等燃煤设施,无燃煤烟气产生。因本工程由土路变成混凝土路面,扬尘量可减少;因仅为对内防洪道路,车流量较少,大气扩散条件好,产生的汽车尾气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影响。本项目堤顶硬化后的道路仅为对内防洪道路。车流量很少,本工程已设计堤坡排水槽,堤顶雨水由路边排水沟、堤坡排水槽承泄,可有效防止堤坡冲刷,减少水土流失。从排水槽下来的路面径流偶尔含有车辆泄露的石油类物质,会在大雨季节会随路面径流经过边沟到达河滩地。由于这类物质量较小,通过降水稀释、河滩地对污染物的吸附、降解等作用后,使污染物量变的极低。因此,对河流水环境的影响极其微弱。本项目堤顶硬化后的道路仅为对内防洪道路,堤顶路车流量较小,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本工程通过复堤、堤顶硬化,在满足白沟河原有功能的基础上,优化了交通条件。本项目投入使用后本身无三废产生。本项目工程实施后,对临时占地实施复垦,恢复植被等措施,区域生态环境将逐步恢复原有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