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春2015年镇赉县哈吐气乡硕焕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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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项目编号:HL-JL-*******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年镇赉县哈吐气乡硕焕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吉农发[****]**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镇赉农业开发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内容:****年镇赉县哈吐气乡硕焕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程建设地点为镇赉县哈吐气乡硕焕村;*.* 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监理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监理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省级注册监理证书。*.*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根据国家有关法规文件规定办理备案。*.*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施工单位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考核证,监理单位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锦州华隆工******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 ** 日 ** 时**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号—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每标段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招标人:镇赉农业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锦州华隆工******地址:西民主大街与普庆路交汇 邮编: ****** 联系人: 徐经理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