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孝源农整安置区之康山大道以西公寓房建设工程(第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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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源农整安置区之康山大道以西公寓房建设工程澄清一、对招标文件中参加开标会人员及携带资料要求统一修改为“本项目开标投标人必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单位CA锁(供开标现场解密其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注册建造师持有效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有效证书、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出席,地点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商银行九楼)开标室。如无法出示以上原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二、施工工期调整为:***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施工工期共计***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三、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财务状况以****年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凡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澄清文件为准。****************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