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接待窗口远程调阅系统的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询价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接待窗口远程调阅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询价。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 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流转发服务器原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报价人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 *)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近三年内未受到监管机构处罚、无重大金融、财经违法行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内部管理规范、控制制度严密,具有严格的操作规程和保密措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接待窗口远程调阅系统*、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编号:招**-****)*、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预算金额:人民币*****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不予接受。 接待窗口远程调阅系统(流转发服务器等)。具体要求详见文件第三部分—技术需求。 *、交付地址: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地点*、交付日期: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三、询价通知书的获取合格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 *.税务登记证;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被授权人身份证; * 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 合格的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询价通知书并按照询价通知书内要求参加询价。凡愿参加询价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报价将被拒绝。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和询价时间:*、询价响应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询价时间:****-**-**五、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询价地点*、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上海市中山北路***号)*、询价地点: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会议室(上海市中山北路***号)。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询价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询价。*、询价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提供响应文件副本二份(纸质文件)并密封,须与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内容一致,纸质文件仅作备查使用。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出席开标仪式。 八、联系方式采购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号地址:曹杨路***弄**号邮编:******邮编:******联系人:丁书东联系人:沈思骏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