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关于办公设备采购(DCTXX20151085)质疑答复函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质疑人:广******法定代表人:林进福 职务:法定代表人地址:贺州市八达中路*号 邮编:******电话:****-*******你公司关于 办公设备采购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DCTXX********)的政府采购质疑函,我公司于****年**月********提出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针对质疑事项一的答复:我公司在****年**月**日*时**分将本项目的询价公告在 《梧州市政府采购网》上申请发布,由于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过程中,“审核及放行发布”是由该网络媒体负责,并非我公司自行通过******已于****年**月**日作出相应的更改通知(详见《广西******办公设备采购(DCTXX********)延长报名时间及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间、询价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改的通知》),完全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号)第五章-询价 第四十五条规定。并无贵方质疑中所述存在恶意排斥潜在报价供应商的嫌疑。针对质疑事项二的答复:我公司在****年**月**日*时**分将本项目的询价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已于****年**月**日作出相应的更改通知,详见《广西******办公设备采购(DCTXX********)延长报名时间及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间、询价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更改的通知》,完全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号) 第五章-询价 第四十五条规定。综上所述,你公司的质疑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第九条(二)的规定,予以驳回。特此回复,感谢贵公司参与本采购代理机构的政府采购代理工作。说明:******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藤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投诉,地址:藤县藤州镇登俊路**号(即藤县财政局)*楼,联系电话:****-*******。广西**********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