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河南地税金税三期个人税收管理系统2015年运维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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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申请河南地税金税三期个人税收管理系统****年运维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公示如下:一、拟成交供应商的名称:******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南环路****号二、拟提供货物或服务项目基本情况:河南地税金税三期个人税收管理系统****年运维项目,采购金额**.*万元。三、单一来源原因及相关说明:(一)******(以下简称“税友公司”)是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个人税收管理项目》的中标单位(招标编号:****-****CIC*N***)),承担了总局金税三期工程个人税收管理项目全国推广运行的任务,其中河南地税金税三期个人税收管理项目是其中的一部分,******是总局金税三期工程个人税收管理项目在河南推广的唯一******在河南地税开展这项工作,无法保证整个项目的一致性和延续性,将会给河南地税金三系统推广工作带来很多的潜在风险,后果难以估测。(二) 税友公司作为总局金税三期个人税收管理系统的开发商,具有核心技术优势;同时,税友公司曾是总局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管理系统的开发商并长期服务于河南地税,培养了懂个人税收业务政策、掌握金税三期架构、熟知个人税收管理业务流、数据流、熟悉河南地税现有的信息化相关应用的本地化技术团队。(三)金税三期个人税收管理系统升级工作涉及面广而复杂。业务复杂,随时根据总局业务变更由开发单位不断进行开发,并及时进行系统升级;交互复杂,流转环节众多,涉及到各遗留系统接入、核心征管交互、决策系统交互等;数据流复杂,设计到多个系统之间的数据流转、数据抽取、数据同步等环节。在全国各省大范围推广的现阶段,系统升级还较为频繁,******运维后果难以预知。(四)金税三期个人税收管理系统在河南地税推广上线和运维支撑工作阶段切换,时间比较紧,同时如果此时变更新的开发商进行系统运维,需要重新理解建设项目关键要素,尤其是需要重新理解和掌握目前软件的基础架构和应用集成,只有经过充分的时间熟悉才能保证系统的运维工作不走弯路,从时间上来说很难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综上所述,“河南地税金税三期个人税收管理系统****年运维项目”计划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提供服务。 四、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单一来源项目专家论证意见等见附件)公示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 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地址:郑州市农业路东*号,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附件:专家论证意见等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