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灵寿县慈峪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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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公 告灵寿县慈峪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二期工程,已在灵寿县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进行登记,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一、 工程概况:*、工程名称:灵寿县慈峪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二期工程*、建设地点:灵寿县慈峪镇慈峪村*、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 ,已落实*、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现场情况:已具备施工条件 *、质量目标:合格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同时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间:****年 ** 月**日至****年** 月*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下午**:**—**:**。*、凡有意向的投标人持身份锁登录河北建设信息网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或持IC卡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刷卡报名,然后需持网上报名回执及以下证件到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审批大厅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投标企业信用手册(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被授权人本人劳动用工合同及养老保险证;(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公章);(*)企业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公章);(*)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或者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公章);(*)外省市企业进冀手续(验原件,留复印件盖公章)。*、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参与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提交给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五、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六、联系方式招标人:灵寿县慈峪镇人民政府(盖章)联系人:王留根 联系电话:*********** 地址:灵寿县慈峪镇 招标代理机构:石****** 地 址: 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号 联 系 人:吕月明 杨文刚 联系电话:****-********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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