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上高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警示教育基地)装修工程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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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投标人:由于招标文件有部分内容表述不清晰,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见谅,现对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查验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凭证原件,年度固定保证金凭证或专项保证金凭证(提交专项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需提交加盖本单位红色公章的人民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本项目专项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贰万元整。*、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补充与修改,与招标文件具备同等效力,本通知与招标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招标人:上高县人民检察院联系人及电话:李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江******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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