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关于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APP系统建设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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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APP系统建设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农业局(杭州市水产局)二、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APP系统建设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以现有的“杭州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电子信息系统”、“杭州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总枢纽建设”内容为基础,结合相关信息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建设信息、质量安全相关业务指标抽取汇总后展示在平板电脑上。五、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六、申请理由: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APP系统建设主要以现有的“杭州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电子信息系统”、“杭州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总枢纽建设”内容为基础,结合相关信息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建设信息、质量安全相关业务指标抽取汇总后展示在平板电脑上。杭州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电子信息系统、杭州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总枢纽建设分别于****年、****年,由******中标承建。至今为止已完成杭州市级数据中心平台,及余杭、桐庐等**个区县(市)数据平台,***个生产基地追溯管理平台,***个乡镇检测平台的建设,实现了检测设备与监管平台无缝对接,实现了检测信息、基础信息数据、日常操作信息、销售信息等的及时准确采集和自动上传。今年我局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智慧电子政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纪要杭府纪要》(杭府纪要〔****〕**号)文件要求,以及市政府主要领导和智慧电子政务的要求,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建立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APP系统,旨在进一步延伸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平台,将精确提取农产品质量溯源相关业务数据,通过移动终端向市领导直观展示,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为保证和提高项目实施绩效,APP系统须在杭州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电子信息系统平台、杭州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总枢纽建设的技术标准、业务内容基础上,提取其数据、交流和共享,保持数据一致,节约建设和维护的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章第三十一条规定,特申请“杭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溯源APP系统建设项目”(总预算资金**万元)实行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七、拟定供应商:******八、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的相关需求、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及其理由等有异议的,应在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公章的书面意见送达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财政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地点:杭州市中河中路***号联系人:宋养初联系电话:********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