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郯城县科技局关于申报郯城县2015年度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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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科发[****]*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银杏产业开发区、马陵山景区,企业:为切实加强科技项目管理,充分发挥科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整合科技资源,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的有效结合,根据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年郯城县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三引一促”、引进技术、引进项目,大力推进产业技术需求、平台建设、成果产业化等科技创新工作,重点支持引进国内、国际先进技术成果企业及发明专利先进企业,通过项目扶持切实解决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中重大科技问题,充分发挥科技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的引领作用,努力实现我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二、重点支持内容本批科技计划项目重点支持县内企事业单位实施的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及专利技术实施等。优先支持有产学研合作的企事业单位申报科技项目。(一)工业项目:围绕机械、化工、建材、食品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材料、新能源、电子电器、先进装备制造等新兴产业发展,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重点支持“三引一促”引技及专利申报企业,其中企业引进的技术成果转化必须达到国内外先进技术水平,产学研合作必须有实质内容的合作;申报专利企业必须本年度申报*项以上发明专利,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优先扶持。(二)农业项目:指先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培育;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示范;工厂化、信息化农业生产技术实施;农副产品深加工项目等。(三)社会发展项目:指科技惠民、节能减排、环保、医疗卫生、生物制药、医疗器械等方面的科技创新项目。三、项目申报要求*、凡在郯城县注册登记从事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的企业、事业单位及科研院所等的独立法人,均可申报郯城县科学技术发展计划。鼓励产学研结合申报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项目负责人必须是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在相关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研究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申报项目不予立项。申报单位****年底前有县级科技项目有应验收未验收的;已获得上级专项资金支持的;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与已立项的科技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四、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填写《郯城县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见附件),纸质材料一式*份及电子版于****年**月**日前报到县科技局,超时不予受理。五、项目确定县科技局将根据《郯城县县级科技项目立项评审办法》对各单位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后,通过现场考察,择优确定扶持项目。请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单位、经济开发区、银杏产业开发区、马陵山景区组织辖区内企事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和支持重点积极申报。联系人: 曹 娟 孙艳涛 洪维侠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tanchengkeji@***.com附:郯城县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郯城县科技局二〇一五年十月三十日
附:郯城县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