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首期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0658-1501SZTCE397)修改公告(补遗书第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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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招采号:E***-***)******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广东(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首期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SZTCE***)”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对原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函投标人资格要求第“*.*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现修改为“ *.*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二、原报名登记截止时间为“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现修改为“至****年**月*日(上午*:**-**:**,下午*:**-*:**,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 三、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现修改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招标人将在后续的答疑书或补遗书中予以明确”。四、原公告期限截止时间为“至****年**月**日止”现修改为“公告期限至****年**月*日止”。五、在本修改文件发布之前,已报名的投标单位,若其资质符合本修改文件上规定的,其报名有效无需重新报名。本修改文件是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以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相应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有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应位置作修改,否则后果自负。本修改文件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投标人应与招标文件一并阅读,若修改文件与招标文件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六、联系事项(一)招标人: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德民路行政大楼东二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二)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座**层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区先生 联系电话:****-********发布人:******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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