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台前县环境监测站新增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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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河******受台前县环境监测站委托,就台前县环境监测站新增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二、招标项目名称、数量:*.采购项目编号:恒丰(招)****-*****.采购项目名称:台前县环境监测站新增监测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总投资额:约**万*.采购项目内容:电导率仪一台,磁力搅拌器一台,标准COD消解器两台,智能一体化蒸馏仪一台,离子色谱一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一台,气相色谱 ( 苯系物)一台,气相色谱(总烃.非甲烷总烃)一台*.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安装调试完毕*.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包,其中A包为:电导率仪,磁力搅拌器,标准COD消解器,智能一体化蒸馏仪,离子色谱,B包为: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 苯系物),气相色谱(总烃.非甲烷总烃)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万元以上(含***万元);*.供应商须具备生产或销售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具携带离子色谱、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产品授权;*.供应商应提供产品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提供相关证明);*.所有投标企业应提供在报名期间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报名须知:*.报名时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如为代理商须具携带离子色谱、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产品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报名期间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企业、法人)。注:以上内容要求出示原件,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时间:****年**月 *日至****年**月 * 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 **:** 时至**:**时。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地点:濮阳市开州路与中原路交叉口东***米路北阳光大厦三楼;招标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五、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A包****元人民币;B包*****元人民币;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户中以电汇形式交纳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录《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户 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账 号:**** **** **** **** ****开户行:******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行 号:**** ****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采购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时**分整。地点为: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三标室(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东***米路北)。*、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发布。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台前县环境监测站联系人:张女士电 话:***********代理机构:河******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