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和平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动态血压监测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ZK2015-3-612)更正公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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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计划编号:***************A*****受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委托,天津市泛亚******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动态血压监测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对项目部分内容予以变更。一、原公告主要内容*.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动态血压监测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ZK****-*-****.首次公告日日期:****年**月**日二、更正事项和内容本项目第*包:透析专用水处理系统 *套,预算**万元;第*包:裂隙灯*台,预算*.*万元。二包因购买招标文件家数不足三家,招标人决定适当延长此二包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并相应推迟项目的开标及投标截止时间,具体内容如下:*、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年**月**日**:**至**:**。*、开标时间:****年**月**日**:**。其它内容不变三、更正日期:****年**月*日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侯世坚*.联系电话:***-********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鞍山道***号(三)采购人联系人:孙媛(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泛亚******(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顺道*号(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七、更正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传真至天津市泛亚******。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此变更公告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变更公告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泛亚******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年**月*日附件:更正公告*回执今收到天津市泛亚******的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动态血压监测系统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ZK****-*-***)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本次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特此证明。单位名称:单位公章:日 期:请尽快将此页盖章后传真至天津市泛亚******(或将回执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jhou@***.com表示确认。)传真电话:***-********.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