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公园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公园经营管理成本专项(劳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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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园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公园经营管理成本专项(劳务费)******受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对公园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公园经营管理成本专项(劳务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SYZFCG-[****]***,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采购项目编号:SYZFCG-[****]***。采购项目名称:公园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公园经营管理成本专项(劳务费)。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其他服务类)。服务期限:*年。采购预算:**.****万元。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为做好公园管理工作,实行专业化管理,提高公园的环境保洁质量等,现对本项目实行招标,确定一家供应商为公园提供劳务人员等服务。供应商资格:(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投标人必须具有环境卫生服务企业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三)、采购人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环境卫生服务企业资质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工作日上午*:**-**:**和下午*:**-*:**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号之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星期二)上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号之二*楼**开标室。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星期二)上午*:**。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号之二*楼**开标室。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江娜采购人联系人:郑朝敏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陵园西路*号***房 联系地址:广州从化温泉镇大岭山林场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工行广州陵园西路支行帐号:*************************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