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台安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询价采购邀请书(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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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台安县妇幼保健院(以下称采购人)委托,对“医疗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询价采购项目概况如下:项目名称:台安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ZCG*******采 购 人:台安县妇幼保健院采购代理机构: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预算金额:***,***.**元采购方式:询价项目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台安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及相应服务,具体包括麻醉机、超声骨密度仪、电动手术台、手术无影灯、笔记本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详见询价采购文件)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个日历日内交货地点:台安县妇幼保健院(台安县台安镇台东街道办事处红旗路*号)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备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报价。*、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即日起登陆鞍山市财政局网站、鞍山政府采购网、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见附件)*、资格审查:参与本项目报价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同时需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副本原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的原件,若提供的证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响应文件无效或成交资格被取消。*、报名方式:参与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副本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询价采购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具体要求详见询价采购项目文件第二章第三条第**款。*、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询价采购会议时间:****年**月*日**:**。地点: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询价采购会议。*、本邀请书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财政局网站和鞍山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本项目询价采购的其他事宜,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代理机构名称: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 系 人:王 冰 电话:****-*******冯 莹 电话:****-*******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年**月*日辽宁省地市用户-鞍山市****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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