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南宁品正建设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宜州市2015年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编号:NNPZYZ2015G-003)更正公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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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宜州市****年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项目编号:NNPZYZ****G-***)更正公告(一)各投标人:现对****年**月**日至**日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的宜州市****年农村公路安全保障工程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 B. 项目专用合同条款说明:“(*)其他需要补充、细化的内容” ①如下:①根据宜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宜政办发【****】***号文件《宜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精神,****年*月**日起执行的《宜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在工程造价结算审计结束前,有关部门应按项目预算造价或中标造价预留**%的款项,未经审计,工程款的支付不得超过项目预算造价或中标价的**%”;鉴于此,本招标项目工程进度计量款的支付必须控制在**%以内,待工程交工验收、工程结算并报审计结束后方可按有关规定支付工程余款。现更正为:①根据宜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宜政办发【****】***号文件《宜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以及宜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五届第**期规定,本招标项目工程进度计量款的支付必须控制在中标价的**%以内,待工程结算审计结束后方可按有关规定支付工程余款。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和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上发布。联系人:黄德林电 话:****-*******招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宜州市公路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南宁****** **** 年 ** 月 *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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