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崇明崇明局六滧公路等共建管道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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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崇明局六滧公路等共建管道工程施工招标项目******上海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上海分公司,投资计划和资金已落实(批准文号: 股份网发[****]****号文)。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上海分公司,投资计划和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招标编号:SCZB******** *)建设地点:上海*)工作内容:新建*孔管道,合计**.*沟公里,折合**孔公里*)工程规模:总暂估投资额***万元(已经包含安全生产费,所占比例为建安费的*.*%),总暂估工程费***万元(含建安费,选线费,跟测费,赔补费)。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工期要求:按合同工期要求,具体开、竣工时间按中标后合同约定*)*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技术要求:投标人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招标范围:崇明局六滧公路等共建管道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双包*. *投标人资格*)经营范围: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工程要求;注册资金:达到***万元以上(含***万元)*)资质条件:具有有效期内工业和信息化部或中国通信企业协会核发的《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丙级资质及以上;或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或电信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及相关补充证明材料(若有)。非本市通信建设施工单位必须在“外省入沪通信建设单位信息登记系统”进行登记(信息登记有效期内),并提供“外省入沪通信建设企业信息登记”成功的证明文件(信息登记查询页面截屏,加盖公章)。原纸质备案有效期内继续有效(须提供原纸质备案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安全证书要求:具有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所颁发的三类人安全生产证书。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证书包括: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证书(A证);通信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证书(B证);通信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证书(C证)。投标人若提供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还须提供有效的通信建设工程企业安全生产合格证;投标人若提供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电信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还须提供企业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要求:良好,并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年财务审计报告和****年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为****年至**********,应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业绩要求:投标人均须提供****年至今具有*项以上(含*项)同类型工程施工经验,并且提供相关合同或验收单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需要分别提供)。*)信誉要求:无诉讼及仲裁情况*)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责令停业的;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年*月*日至今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有效的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证书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建造师资格证书,投标人均须提供****年至今*项以上(含*项)同类型项目工程管理业绩,并且提供相关合同或验收单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个人业绩需要分别提供)。*)其他要求:具备与其资质相适应且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的施工器具、设备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获取招标文件*.* 请投标人于****年** 月* 日至****年 ** 月 ** 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分至**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下列资料,在上海市江苏路***号**楼购买招标文件。(*)有效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有效的身份证明证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提交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年 ** 月** 日 **:** 时(北京时间),请在此时间前送达上海市江苏路***号**楼会议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保证金共计人民币(大写)叁万贰仟元。招标结束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退还投标人。本次招标开标将于上述提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上海市江苏路***号**楼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投标人签字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亲自出席开标仪式。*. 其他信息招标人:******上海分公司(世纪大道***号)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业务咨询):孟莉雯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上海市江苏路***号**楼 邮编: ******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帐号:****************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财务咨询):任行、陈佩娟;联系电话:********、********传真:***-********二○一五年十一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