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广西华诚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HCDCZ2G2015003)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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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投标人:****年*月**日广西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桂林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项目(HCDCZ*G*******)的招标公告,现就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更改,该更改通知(二)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第**页采购货物需求第*项货物“β射线法PM**颗粒物监测仪”原为:“*、最小平均时间:*秒,**分钟,*、*、**小时”,现更改为:“*、最小平均时间:*小时”。*、招标文件第**页采购货物需求第*项货物“β射线法PM*.*颗粒物监测仪”原为:“*、测量时间分辨率:*分钟(每*秒更新),*/*,*,*,** 小时;**、最小平均时间:*秒, **分钟,*,*,** 小时”,现更改为:“*、测量时间分辨率:*分钟(每*秒更新),*小时; **、最小平均时间: *小时”。*、招标文件第**页采购货物需求第*项货物“β射线法PM*.*颗粒物监测仪”原为:“★*、分析方法采用β射线加动态加热系统联用光散射方法”,现更改为:“★*、分析方法采用β射线法”。*、招标文件第**页采购货物需求第*项货物“紫外荧光法SO*分析仪”原为:“**、检测方式:脉冲紫外荧光”,现更改为:“**、检测方式:紫外荧光”。*、招标文件第**页采购货物需求第*项货物“紫外光度法O*分析仪”原为:“*、检测方式采用双光室检测技术”,现更改为:“*、检测方式采用单光室检测技术”。*、招标文件第**页采购货物需求第*项货物“红外吸收法CO分析仪”原为:“*、标准量程:*-***** ppm”,现更改为:“*、标准量程:*-***ppm”。*、删除招标文件第**页商务要求中“未标注“★”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性能、配置等要求),每有一项负偏离的,评分办法中“技术性能分”扣*分,扣完为止”条款。*、招标文件第**页评分办法“*、综合性能分”原为:(*)技术性能分 满分*分评委根据招标文件的货物技术参数、性能、配置要求,对比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货物技术参数、性能、配置,集体讨论确定投标人“一档、二档、三档” 各所属档次并形成书面材料确定等级评定档次,并详细记录各投标人差别;评委依照等级评定内容在相应档次内独立打分。若各投标人等级评定说明内容无明显差异或相同的,评委不得歧视投标人及实行差别对待。一档(*.*~*分);二档(*.*~*分);三档(*.*~*分)(*)品牌分 满分*分一档(*.*~*分);二档(*.*~*分);三档(*.*~*分)现更改为:(*)技术性能分 满分*分主要技术参数及配置优于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每提升一项加*.*分,满分*分。(*)品牌分 满分*分一档(*.*~*分);二档(*.*~*分);三档(*.*~*分)(*)基本分(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分;不带★号的技术参数出现负偏离的,每有一项扣减*分,即在*分的基础上进行扣减) 满分*分(注:以投标人提供的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产品彩页或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颁发的符合相关行业标准的检测报告为评分依据,若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未提供的参数的该项不得分。如果投标人响应的技术指标和制造厂家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不一致,以产品彩页或检测报告为准。)*、招标文件第**页评分办法“*、售后服务分”原为:“(*)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广西区环保系统使用单位出具的售后服务评价证明(必须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且<*份的得*分,≥*份的得*分”, 现更改为:“(*)投标人所投产品具有广西区环保系统使用单位出具的售后服务评价证明【应注明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固话及手机)、所使用的产品品牌及生产厂家名称,并加盖使用单位公章】≥且<*份的得*分,≥*份的得*分”。**、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已延期,现确定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年**月**日上午**时**分”。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修改内容的,作相应修改。请按以上更改通知执行,其余内容不变,特此通知。采购人联系人:余丽君 采购人地址: 桂林市平乐县镇安良街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兴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桂林市高新区五里店路**号*楼 电话:****-******* 传真:****-*******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