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钟祥市金中和石料厂年产30万吨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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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号)的要求,现对本项目公众参与进行简本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万吨建筑石料用石灰岩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钟祥市金中和石料厂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规模:***万元
建设地点:钟祥市冷水镇泰山村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了一条碎石生产线,生产规模**万t/a,修建了办公区生活区、破碎区、矿石堆场、矿山公路等配套工程及部分环保工程。
*.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状监测,项目区域SO*、NO*小时浓度均值,PM**、SO*、NO*日均浓度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中二级标准。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状监测,地表水监测断面的各项水质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Ⅲ类水域水质标准要求。
*.*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状监测,评价区域地下水各项水质监测因子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中Ⅲ类标准限值要求。
*.*声环境质量现状
现场监测结果表明,项目场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中的*类标准。
*.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评价结论
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及无组织排放粉尘。
矿石破碎、筛分系统含尘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高**m,内径*.*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风选废气经旋风收尘+袋收尘处理后,经车间高**m,内径*.*m的排放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可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依据,经预测,车间烟尘排放污染物最大落地点浓度未出现超标现象,不会改变现有大气环境功能,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剥离、爆破、装卸、运输等过程产生的粉尘。经计算,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以采矿区开采边界为起点周围***m范围内。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内没有敏感点,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矿山开采不产生涌水。采矿区、排土场及矿石堆场雨水通过截洪沟排放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项目无工艺废水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后,用作周边农田灌溉,不排放。本评价要求建设蓄水池,用于收集污水处理站故障情况下产生的非正工况污水,以及在“梅雨季节”未能用于农林灌溉的出水,确保生活污水不排放。
项目废水可实现综合利用,不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矿区地下水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各地层含水性较差。建设项目为露天山坡开采,最低开采标高高于当地侵蚀基准面,项目开采过程中不产生矿坑涌水,不会引起地下水水位下降。
*.*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在采取围护、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在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时,对环境的贡献值较小,厂界周边敏感点噪声预测值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类标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处置,不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建设项目所在矿区生态环境完整性已遭到破坏,新的景观格局和用地类型已形成,建设单位在此基础上继续开发利用,对重新建立的区域生态的完整性影响不大。由于规划建设用地所占植物种类多为区域内常见种,开采活动对整个矿区区域植物多样性影响不大。建设区域周围可栖息地范围较广,总体环境较好,适宜动物栖息和繁衍,矿山开采活动结束后,部分动物仍可以回到原栖息地附近区域,因此,项目建设对区内的动物不会产生明显影响。综上所述,建设单位在现有设计、生产过程中充分利用地形和地貌进行科学规划布局,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可降低建设项目对景观的完整性的影响。
*.污染物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结论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破碎筛分系统产生的含尘废气,采取“分散吸风、集中除尘”方式,在粗碎机、细碎机、筛分机加装密封彩钢板箱,并在箱顶部设置集尘系统,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高**m,内径*.*m的排放筒高空排放。风选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高**m,内径*.*m的排放筒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二级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包括剥离、穿孔、爆破、装卸、运输、堆场风蚀及破碎筛分等过程产生的扬尘等。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完善如下废气处理措施:爆破过程中挂水袋,爆破结束后及时洒水;控制挖掘装卸过程物料落差、加强洒水;及时修缮道路、加强道路洒水、控制运输车辆车速;加强堆场洒水等。通过采取上述控制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并确保场界浓度达标。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雨水及堆场淋溶水。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一级标准后,用作周边农田灌溉,不排放。本评价要求建设蓄水池,用于收集污水处理站故障情况下产生的非正工况污水,以及在“梅雨季节”未能用于农林灌溉的出水,确保生活污水不排放。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剥离土及沉淀池泥渣暂存于排土场,用作植被复垦用土;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置,不排放。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破碎机、圆振筛、空压机等设备噪声及运输车辆噪声,噪声源强为**~***dB(A),其噪声防治措施主要为:选用低噪声设备或自带消声器设备,同时加强机械设备保养,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吸声和消声等措施;禁止对外运输车辆夜间和午休时运输。
*.清洁生产和总量控制结论
*.*清洁生产
项目生产过程遵循了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和替代原则。本评价从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及环境管理要求等六方面,并与同行生产企业对比分析结果来看,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为二级,即国内先进水平。
*.*总量控制
项目无废水和工业固体废物排放。有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工业粉尘,排放量为*.**t/a,建设项目粉尘总量考核指标建议值*.**t/a。
*.环境风险分析
项目不设炸药库,无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价等级为二级,风险事故主要为因矿区边坡失稳而造成的坍塌、崩陷等地质灾害。通过采取本评价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将风险事故控制在可以接受范围内。
为降低项目环境风险,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加强边坡维护,采取合理措施防止边坡失稳;其次,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反事故演练,防止较大工******应对环境风险的设备设施,一旦发生事故迅速反应,采取合理的应对措施,并立即向政府有关部门汇报,寻求社会支援,可将环境风险危害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项目产业政策及规划符合性
*.*项目建设的产业政策符合性
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修正)》中所列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项目选址与规划的相符性
拟建项目选址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年本)》中所列限制类和禁止类项目,符合《荆门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建设项目符合相关规划。
*.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要求。
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严格采取各项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清洁生产方案,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后,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均能稳定达标排放,能够体现“清洁生产、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的环保要求。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及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内,并能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拟建项目在拟定厂址内按拟定的产品方案、生产规模进行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建设可行。
*.环评公示意见反馈的主要方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征求公众的主要意见:①对本建设项目的意见和建议;②对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③对本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
公示时间及方式:公示有效时间为自本公示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意见。
**.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钟祥市金中和石料厂
联系人:王玲
联系电话:***********
地址:钟祥市冷水镇泰山村 邮编:******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传真):***-********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雄楚大街***号 邮编:******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