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醴陵市中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检验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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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醴陵市中医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醴陵市中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检验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醴陵市中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检验设备采购项目二、采购编号: HNPJ-LL-******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采购四、采购清单:(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单位备注*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分析仪*台进口产品*全自动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台进口产品*实时荧光PCR仪*台进口产品*全自动血液体液分析仪*台进口产品*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台进口产品*尿有形成份分析仪*套进口产品*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粪便分析处理系统*台 *高准度微量元素分析仪*台 **全自动化学发光分析仪*台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c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e投标时须出具由检察院提供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等重大违法犯罪行为事实证明;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须提供所投标医疗设备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复印件或《型式批准证书》复印件;*)投标人非产品制造商的,还需提供产品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及产品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进口产品由国内总代理出具,并附营业执照及总代理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能满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各项条件。六、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资料:凡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投标代表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证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型式批准证书、生产或经营企业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厂家或者投标人出具)等;上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办理资格登记手续。如供应商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证件,其投标将是无效投标。七、报名、招标文件发售的时间及费用: ****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每天*:**—**:**,**:**—**:**);招标文件售价:每份***元,售后不退;八、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醴陵市江源路**号)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上午*:**,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开标时间:****年**月**日 星期一上午*:**(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开标室地 址:醴陵市江源路**号(醴陵市财政局旁边)请参加投标的投标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准时到会,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无效。十、采购代理机构:******地 址: 醴陵市江源路**号(醴陵市财政局旁)联系人: 丁 海 波电 话:****-********异议征询: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