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石灶溪流区域绿化修复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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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灶溪流区域绿化修复项目******受广州市石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的委托,对石灶溪流区域绿化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SYZFCG-[****]***,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期间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五个工作日。采购项目编号:SYZFCG-[****]***。采购项目名称:石灶溪流区域绿化修复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其他服务类)。服务期限:*月。采购预算:**.****万元。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确定*家中标供应商,为采购人提供绿化修复维护服务,包括提供苗木、相关材料及养护管理等。供应商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没有处于被相关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或者近三年没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或者无其他违法行为等不良行为;(三)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和投标申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文件的公示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采购人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采购文件售价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购买采购文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通知》)。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期间(工作日上午*:**-**:**和下午*:**-*:**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号之二*楼(东平大马路直走至天线宝宝幼儿园右转**米黑色大铁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星期三)上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号之二*楼**开标室(东平大马路直走至天线宝宝幼儿园右转**米黑色大铁门)。开标评标时间:****年**月**日(星期三)上午*:**。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平五马路*号之二*楼**开标室(东平大马路直走至天线宝宝幼儿园右转**米黑色大铁门)。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则达采购人联系人:邓素娥电话:***-********电话:***********传真:***-********传真:***********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陵园西路*号***房 联系地址:从化市温泉镇大岭山邮编:******邮编:******开户银行:工行广州陵园西路支行帐号:*************************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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