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恩施咸丰县国土资源局、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公示

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预算金额
点击查看
招标单位
点击查看
招标电话
点击查看
代理机构
点击查看
代理电话
点击查看

查看隐藏内容(*)需先登录

咸丰县国土资源局、咸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协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公示咸国土协告字[****]***号恩黔高速公路咸丰东站出入口处有一块国有空地,土地面积为*****.*㎡。根据县城乡规划管理局《关于出具恩黔高速公路咸丰东站出入口处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划条件的复函》确定的土地用途为服务设施用地,按照国家标准确定的土地用途为科教用地(幼儿园),根据我局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协议出让高乐山镇中心片区D-**-**-**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方案》,特拟定如下出让计划,现予以公示:一、拟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该宗地位于恩黔高速公路咸丰东站出入口处,宗地现状为空地,土地面积*****.*㎡。规划用途为科教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出让年限:**年。该宗地地块规划技术指标分别为: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二、报名资格、条件建设项目为幼儿园,要求其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均达到国家相关法律、规范标准,投资建设规模必须达到****万元以上。三、出让起始价和供地时间宗地出让起始价为***.****万元,供地时间为****年**月。土地成交后,出让人按现状交付土地,成交土地价款及其他有关费用由受让人自己承担。成交土地价款及其他有关费用缴清后我局申报该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四、报名条件及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向我局提出意向性用地书面申请,确认报名资格申请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每个工作日**:**-**:**;**:**-**:**。联系方式:分管领导 常宇飞(***********)利 用 股 刘明国(****-*******)特此公示咸丰县国土资源局****年**月*日
查看隐藏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