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海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设备保修及系统维护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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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受委托,对上海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设备保修及系统维护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其他资质要求:*.服务供应商必须提供完整的“企业三证”(包括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服务供应商具有三级(含)以上的系统集成资质,提供两个近两年的、与本项目类似的服务业绩(附合同摘要);
*.服务供应商至少有*名IBM小型机认证工程师服务于本项目,并提供工程师资质认证证书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二、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上海市财政局 政府采购管理系统设备保修及系统维护服务*、招标编号:SHXM-**-********-****(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预算编号:**-**-******、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保修范围:小型机、PC服务器、负载均衡设备、加密机等,详细配置见《保修设备清单》。*、交付日期:分为三期,第一期****年*月*日--****年**月**日,第二期****年*月*日--****年**月**日,第三期****年*月*日--****年**月**日。(按照服务期限分年签订,以后年度合同由用户根据服务商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满意度决定是否续签)*、交付地点:上海市肇嘉浜路***号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合格的供应商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
*、系统集成资质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开标时间:****-**-**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投标地点:******(上海市长寿路***号恒达大厦**楼八号会议室)*、开标地点:******(上海市长寿路***号恒达大厦**楼八号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法定代表人出席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投标回执;
委托代理人出席需携带:(*)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投标回执;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本项目网上报名的同时须进行现场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现场报名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其它说明:*)招标文件每本售价***元。*)现场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报名地点:上海市长寿路***号恒达大厦****室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精神,供应商符合文件规定属于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上海市财政局采购代理机构: ****** 地 址: 上海市肇嘉浜路***号地 址: 上海市长寿路***号恒达大厦**楼 邮 编: ******邮 编: ****** 联 系 人: 詹建明联 系 人: 王垚 电 话: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 邮件: 电 子 邮 件: 网 址: 网 址: